关于2011年国庆期间调整保证金及涨跌停板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国庆节2011年10月1日至9日休市,10月10日起开盘。近期全球经济不确定因素较多,国内市场也颇受波及。公司经研究决定采取下列风险控制措施:
一、 自2011年9月28日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由原比例调整为18%;天然橡胶、黄金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由原比例调整为25%;螺纹钢、线材、铅公司交易保证金由原比例调整为20%;锌、铜、燃料油公司交易保证金由原比例调整为22%。
二、 自2011年9月28日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粕、豆油、焦炭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由原比例调整为18%;聚乙烯、聚氯乙烯、棕榈油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由比例调整为20%。
三、 自2011年9月28日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强麦、硬麦、菜油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由原比例调整为18%;白糖、棉花、PTA、早籼稻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由原比例调整为22%。
四、 2011年10月10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菜籽油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早籼稻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2011年9月27日原有比例。
五、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另自交易所通知,自2011年9月30日起,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为7%;铜、锌、铅、螺纹钢、线材和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8%;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8%;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8%。大连商品交易所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7%。2011年10月10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比例;菜籽油及早籼稻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及6%。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并按《期货经纪合同》中相关约定对可用资金不足的账户进行强行平仓。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防范节日期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恭祝各位客户节日快乐!
华海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