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现向您提供本《期货交易风险揭示书》。

      进行期货交易风险相当大,可能发生巨额损失,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您存放在期货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证金以及追加保证金。因此,您必须认真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是否适合进行期货交易。

      考虑是否进行期货交易时,您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一、《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一)您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假如市场走势对您不利导致您的账户保证金不足时,期货公司会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您追加保证金,以使您能继续持有未平仓合约。如您未于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保证金,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在亏损的情况下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您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的业务规则,如果您无法满足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业务规则规定的要求,您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将可能根据有关规则被强行平仓,您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三)在某些市场情况下,您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例如,这种情况可能在市场达到涨跌停板时出现。出现这类情况,您的所有保证金有可能无法弥补全部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

(四)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您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可能无法继续持有,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五)由于非期货交易所或者期货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无法成交或者无法全部成交,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六)在国内期货交易中,所有的交易结果须以当日交易所或结算机构的结算数据为依据。如果您利用盘中即时回报的交易结果作进一步的交易,您可能会承担额外的风险。 

(七)“套期保值”交易同投机交易一样,同样面临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实物交割有时比通过平仓来对冲期货头寸风险更大。例如用于交割的实物无法按时运达指定仓库、实物质量与交割标准不符、数量不足等,期货公司无法控制也不能担保这种风险,您应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全部不利后果。

(八)如果您未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的规定,将可能会影响您的期货保证金的安全性。

(九)采用较少的保证金以期获取较高的利润这一杠杆作用使您的获利机会与您亏损的机会一样大。

(十)由于国内期货交易所大多采用计算机撮合系统交易,由于系统本身的问题,可能会造成您的市价指令无法成交或者全部成交,或者由于不能操作键盘来切换屏幕的不同版面以至于您的取消指令或者取代指令无法及时执行。出现这类情况,期货公司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客户损失。

二、《电子化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电子化期货交易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通信网络、国际互联网等进行期货交易的交易方式。其主要形式为:1、计算机自助委托交易,即客户通过公司局域网进行的电子化期货交易;2、网上自助委托交易,即客户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的电子化期货交易。

      为了保障期货交易的安全,华海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电子化期货交易系统采取了积极的安全措施。但本公司仍要特别提醒您,电子化期货交易存在风险。考虑是否采用电子化期货交易方式时,您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一)公司与交易所的远程数据通讯线路发生故障,而交易所还在正常进行交易;

(二)公司计算机交易系统出现故障,而交易所还在正常进行交易;

(三)客户交易终端与公司的通讯线路发生故障,而公司和交易所还在正常交易;

(四)突然停电而导致公司计算机系统中断;

(五)客户因缺乏网上交易经验,在交易过程中因自身原因进行的错误操作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

(六)客户交易密码的使用是电子化交易的致命环节,客户对密码要严格保密,确保安全,以防被他人盗用、仿冒。

(七)除上述风险外,使用网上委托交易的客户还存在如下风险:

       1.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及其它因素,可能导致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情况;

      2.由于通讯线路繁忙或服务器负载过重,您可能不能及时进入网上委托系统完成交易;由于网络传输延迟,在客户的查询结果中显示委托还未成功,客户如果再次发出委托,可能会使委托服务器收到客户的重复委托,导致客户的重复买卖;同时由于网络延迟,可能在指定的委托价位不能成交,让客户遭受损失;由于网络故障,在客户通过期货电子化交易时,可能客户的电脑界面已提示成功发送委托,但委托服务器并没有接受到委托指令,从而存在客户不能及时完成交易,这里需要客户及时查证核实客户的成交情况,及时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其它交易手段。

      3.互联网是全球公共网络,并不由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不是完全确定的,互联网本身并不是绝对安全可靠的环境。

      4.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机构通过某种非法渠道获取,并有可能恶意破坏数据的原始性。

      5.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等原因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或不完全,从而使网上交易出现延迟、停顿、中断。

      6.互联网上发布的行情信息及其它期货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或被误导,希望您及时对比行情信息。

      7.由于网上黑客、网络病毒的破坏,电子化委托交易系统可能会出现故障,您可能不能及时进入该系统进行正常交易,或接到错误信息等给客户带来风险。

      8.客户自备的计算机可能存在的性能、质量、病毒等其他原因,影响到交易指令的及时执行、交易时间的准确或者交易数据的完整准确从而给客户自身造成的损失。

      此《期货交易风险揭示书》无法揭示从事期货交易的所有风险和有关期货市场的全部情形。故您在入市交易之前,应全面了解期货交易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规则及期货公司的业务规则,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仅对自然人客户而言)做出客观判断,对期货交易作仔细的研究。

最后更新 ( 周四, 2009年 04月 02日 13: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