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交易时间的通知
为促进期货市场统一监管体系的完善,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研究决定,对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商品期货交易时间作适当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0年6月28日起,取消上海期货交易所下午交易时段的休息时间,上午交易时间不变。调整后交易时间为,上午第一节交易时间自9:00至10:15、第二节交易时间自10:30至11:30,下午交易时间自13:30至15:00。
特此通知。
华海期货
2010.6.22


